與 Vicky Ho 1:1

by 王翰元

其實我一直有想要嘗試付費電子報的念頭。

先不說這個念頭從何而來(這應該可以用一整篇來分享),總之我為此做了一些嘗試,例如嘗試寄信給已經有成果的創作者聊聊,對象是:Vicky Ho。

這對我來說也算是個不小的突破。

之所以會找她,是因為本來就知道這號人物,加上剛好看到她最近也有相同的規劃覺得很驚奇(吸引力法則+1),再加上讀了《一週工作四小時》裡的「自在感挑戰」受到的刺激,於是就試著寄信詢問。

Vicky 很快地就答應了。

印象最深的有兩點。

一,我詢問她一周寫電子報的時間分配大概如何,她說「一周 60-70 小時」。
我又追問,「那有周休二日嗎?」
「沒有。」她很快地回應,然後我們一起笑出來。

我找不到比相形見絀更貼切的形容詞。雖然她不斷提到 Miula (Miula 與 Vicky 現在是合作關係)不斷告訴她要降低時間,她自己也說這樣好像不太健康,不過還是這樣做了。

怎麼說呢,我一周差不多花在電子報的時間是四小時吧。

雖然這樣的比較可能沒甚麼意義,畢竟創作的內容與性質完全不同。不過直覺的反應還是沒辦法不去比較。

只能說,每個創作者背後所花的心力,真的是旁人無法體會的。尤其是那些已經累積出成果的人。

想到上次我在瓦基的讀書會結束後找他聊天,也有類似的對話。瓦基提到,他在正式轉職為全職自媒體之前,是每天早上六點起來先創作,然後去上班,下班之後再繼續創作到十二點,持續了一年。

看到這些創作者前輩們,我會問自己,我有這樣的毅力嗎?

不過,或許這是個錯誤的問題。這和下一點有關。

二,付費電子報是一個自然而然的發展。

她並沒有在一開始就設定好「要成立訂閱制」的目標,而是先從興趣做起,先寫心理科普,因緣際會之下成為了曼報的編輯,後來被 Miula 邀請成為合作夥伴,最後才走到了付費電子報這一步。

每一步都不是刻意設定的,而是自然演變至此。

這讓我想到,村上春樹從來也沒有刻意的設定自己要成為一位小說家,而是有一天突然就有了想寫小說的念頭,於是就去寫了,最後得了獎。

博恩在他的演講《興趣沒有目的地》裡提到一句話:「台灣人未免也太功利主義了吧?」他是在說,當他高三在做一個鋼鐵人鎧甲的時候,由於他在戶外製作,所以會有許多經過的人看到。很多人問他「你做這個要幹嘛?」,但他心裡想的是「我不能只是為了想做而做嗎?」。

不管是 Vicky、村上春樹,還是博恩,我想他們都有一個共通點:他們都是想做才去做的,不是為了某個特定的目標。

對他們來說,或許最初的動機,都不是為了建立付費訂閱制才寫電子報,也不是為了成為小說家才寫小說,也不是為了成立喜劇公司才去練習喜劇。

我想他們都只是在做自己想嘗試的事情而已,而不帶有任何明確的目的。

「真的完全、完全沒想過自己會成為小說家嗎?一絲絲都沒有嗎?」「完全沒想像過自己有一天會變成喜劇公司的老闆嗎?」坦白說我會有這樣的疑問。可以的話,我真希望有一天可以親自問問村上春樹先生。

不過,不管村上春樹會回答我甚麼,或許都沒關係吧。

透過與 Vicky 聊聊之後,我也開始重新思考付費電子報這個目標,到底合不合適。自己是不是有點太過執著於目標上,而忘了每次寫電子報的樂趣呢?說到底,我是為了樂趣才開始寫電子報的嗎?也不完全是。

雖然有個目標是好事,但或許該把付費電子報當作長期的計劃來看,畢竟很多事情也還不太確定。

也許現在就開始思考這些,有點操之過急。。也許我該問的不是「自己有沒有一周花 60-70 小時寫電子報的毅力」,而是「會讓我一直想寫下去的東西是甚麼?」。這個問題,大概也不能只用想的,只持續地寫才會知道吧。

總而言之,還是很感謝 Vicky 願意跟一位連自己在寫些甚麼東西都不知道的人聊聊。同時也感謝看著我自言自語到這裡的你。

Leave a Comment